通知
公示
作者: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6-01-30 浏览次数:
关于给予海南秦君律师事务所
行业处分的公告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第三十九条第(一)、(六)项之规定,本会对海南秦君律师事务所未开具律师服务费发票、疏于管理、未经批准擅自在住所以外的正诺企服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设立办公点或接待室的违规行为,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现处分决定已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