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刊征稿的通知

 

关于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刊征稿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海南律师》杂志、海南律师网是由海南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宣传服务平台,设有:党建专栏、专业专栏、生活专栏、自贸港建设专栏、书画摄影作品等专栏。创办以来,始终坚持探究理论前沿,追踪行业热点,传播律师文化,已经成为海南省律师宣传的主要阵地,是展示海南律师形象和风采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宣传服务效能,提高我省律师学术理论研究水平,现面向广大读者及会员征集有关我省律师行业的新闻宣传稿件、学术研究论文等相关稿件,为做好本次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稿注意事项如下

所投稿件应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海南律师》杂志编辑组保留审稿、退稿、删改稿件的权利,作者如不同意删改,或对删改有具体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二、稿件具体要求

1.新闻宣传稿件

1)新闻宣传稿件必须客观真实,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齐全,稿件中涉及的人物姓名、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新闻宣传稿件应配发相关图片,图片一般在2-3张,重要新闻稿最多不超过6张(配图片说明)。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统一为jpg格式。使用相机拍摄的照片分辨率不小于1024×76像素,使用手机拍摄的照片请发送原图。

3)新闻宣传稿件采用word格式,在文未注明供稿单位和供稿者姓名(供稿者和作者非同一人时,同时标注作者姓名)。

2.学术研究论文

1)学术研究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导向性,选题新颖,逻辑清晰,文辞通顺,重点突出,论点明确,数据可靠。

2)论文格式务必规范,注释和参考文献统一采用尾注。

3)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并附上一张职业照片。

4)论文若有配图,图片格式和大小要求同新闻宣传稿件。

请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专业委员会积极发动本所律师及本委委员撰写稿件。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有多篇(幅)文字稿或图片时,请打压缩包发送。

3.生活类文稿文体不限,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并附上一张照片。若有配图,图片格式和大小要求同新闻宣传稿件。

4.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文章、各律师事务所的公益活动简讯优先发表。

联系人:

郑芳玉   电话:13648665156(微信同号)

王禄锋    电话:66162110

黄思羽   电话:66161295

律协投稿邮箱:hnla1295@126.com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