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菁英调解员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2﹞17号
关于申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菁英调解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以下简称“争端解决组织”)是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来自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和南美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的,其宗旨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为全面提升国际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协助组建国际化、专业化的商事调解团队,省律师协会现开展菁英调解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通晓国际商事规则或有一定调处商事争端经验,认同并有意愿参与从事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的律师可以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高尚,勤勉守信,热爱调解事业并富有责任心;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愿意遵守争端解决组织《商事调解规则》及有关调解员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4.具有海南省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5.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6.在专长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或丰富的调解实践经验;
7.执业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8.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二、推荐流程
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协会将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聘任流程
争端解决组织秘书处对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予以初核后,将向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发送《争端解决组织调解员培训通知》;完成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争端解决组织秘书处报送争端解决组织监督委员会核准后呈报理事会,经理事会讨论决定聘任为争端解决组织调解员,纳入调解员名册,聘期三年。(注:该培训由争端解决组织举行并收取培训费)
四、材料报送
(一)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菁英调解员候选人推荐表》,并按表格要求提供学位证复印件、所担任职务或职称的证书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两寸照片,申请表中填写不下可另外附页。
(二)请于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律师签字、贴有照片、律所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及相关附件报送至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推荐表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禄锋 电 话:13876122801
邮 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