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律师协会海洋生态环资委应邀参加“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11月5日,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徐亚辉院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叶柳东院长、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唐海波院长在海口签署《“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建共享海洋环保司法合作平台。出席嘉宾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海南海事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海警局等有关单位代表,海南省律师协会海洋生态环资委员会王航兵主任、贾迪副主任代表应邀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三地海事法院签署协议中


签约仪式上,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徐亚辉院长表示海口海事法院愿与广州、北海两家海事法院一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深化合作交流,提升服务保障,共建共享“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共同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叶柳东院长表示三家海事法院将始终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合作、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互动合作协议内容,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在合作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更广泛、更多层次的合作,对共同打造党建共建等工作新平台、新优势进行深入探索。

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唐海波院长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三家法院共同维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实际行动。三家海事法院将共同落实“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推动海事司法在保护“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中发挥更大作用。

签约仪式结束后,海南省律师协会代表与海口海事法院领导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今后海口海事法院将通过海南省律协海洋生态环资专业委员会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普法宣传、业务研讨、人员培训、案例分析、涉外司法与涉外法律事务、多元化解纷、海洋生态产业法律服务与企业合规建设,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等多个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海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环境提升和改善发挥作用。

三地海事法院将以本次合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构建互利共荣的合作关系,有效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推进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