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海口中院与市司法局、省律协会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文件 并为人民调解室和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海口市社会治理能力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5日下午,海口中院与海口市司法局、海南省律师协会联合举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文件会签仪式,并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工作座谈会。

海口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海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林明,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晓辉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区两级法院、市区两级司法局、省律协、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事劳动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市工商联(总商会)等单位的40余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文件会签仪式及座谈。签约仪式和座谈会由海口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白平主持。

海口中院李庆代院长



会签仪式上,海口中院李庆代院长与海口市司法局林明书记会签了《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张晓辉会长会签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互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多元纠纷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

海口中院李庆代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海口中院与海口市司法局、海南省律师协会会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关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决策部署,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自今年6月份最高法院召开南昌会议之后,海口中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全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李庆代院长表示,近年来,海口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司法局、省律协的大力支持,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方面也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这次与市司法局、省律协会签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以及法官与律师互动工作机制,是一个更高起点的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大量社会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同时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李庆代院长强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法院单打独斗不行,需要全社会具有纠纷调解职能的组织都参与进来,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并进、跨界融合的良好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力更加可持续发展。


市司法局林明书记

市司法局林明书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与市中院会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这个核心,进一步加强法院诉讼与诉外调解的程序衔接和工作保障机制,高效推动市、区两级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的紧密协作,努力实现海口民商事调解尤其是国际商事调解发展取得新突破,助推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再升级,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专业法律服务,以法治建设提升海口营商环境吸引力,促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市中院协同合作,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以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构建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省律协张晓辉会长

省律协张晓辉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海南律协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法官和律师之间始终保持着良性互动。此次与市中院会签相关文件,是进一步加强法院和律协沟通联系和交流协作的重要举措,目标是为了促进法官和律师形成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法院案件负担过重、工作压力大的现象,坚持创新发展和健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总结律师调解经验,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揭牌



会签仪式结束后,海口中院李庆代院长与市司法局林明书记、省律协张晓辉会长共同为驻点在海口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室和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下一步,人民调解室将由市、区司法局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坐班制,负责“诉调对接”案件的受理、分流、督办、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律师调解工作室则将由市司法局协调海南省律师协会海口工作站安排律师为诉调对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及案件纠纷调处工作。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畅谈了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交流了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实践中的经验做法,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丰富纠纷化解方式方法,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李庆代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进一步细化会签文件中的相关机制,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多元解纷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具有纠纷调解职能的单位和部门间的协调和对接,分别建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多元解纷主体的多元化。四是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目标,依托信息化建设,通过引进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推进多元解纷方式的多元化。五是要加大对多元化解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氛围。


最后,李庆代院长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组织机构共同携起手来,扛起责任担当,不懈努力,砥砺前行,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打造“平安海口”“和谐海口”贡献智慧和力量,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