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全国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6]24号




关于配合全国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全国律协现对各地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请各所按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和《青年律师培养工作调查问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出生日期为1971年1月1日之后的律师。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1、在各级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或者监事;2、在各级律协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专业委员会委员;3、担任所在律所负责人(主任、副主任或管理合伙人)。

二、填报时间

请安排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附件1、附件2,于2016年9月30日前,以律所为单位发传真或发邮件至省律协,由律协汇总后报至全国律协。

联系人:蔺焕平联系电话:66161293

传真:66161299    邮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附件1《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docx


附件2《青年律师培养工作调查问卷》.docx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