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东方国信杯)海南律师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通[2017]19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东方国信杯)海南律师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东方国信杯)律师羽毛球赛由海南省律师协会主办,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承办。现就本届赛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1、12、18、19日(四天)

地点:中军羽毛球馆

二、竞赛项目

   (一)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第一男子双打、第一混合双打、第二男子双打、第二混合双打。

   (二)单项赛: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主任、书记单项赛(单打)

三、参赛选手资格

满足以下项条件中任何一项的即可报名参赛:

   (一)在我省注册的执业律师;

   (二)在我省司法机关已办理备案的实习律师;

   (三)律所已为其缴纳2017年5、6、7、8、9共五个月社保费的律所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四)省律协工作人员及司法厅(局)机关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正规工作证或人事档案的招工表复印件等材料)。

    (五)主任、书记赛要求各律所现任正职主任及党支部书记才可参赛。

   四、参赛办法

   (一)组队办法

1.本届赛事参赛队为16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9以上。其中男运动员不得少于7名,女运动员不得少于2名。各律所可单独组队,也可在各律所之间联合组队参赛。

2.不能独立组队的运动员报名后,由赛事组委会协调组队参赛。赛事组委会根据各队实力状况有权对联合组队的代表队进行调整。

3.团体赛中所有运动员均不允许兼项。

4.主任、书记赛中已参加团体赛的队员可兼赛,已参加单项赛的不能兼赛。

(二)报名方式

各代表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017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抽签分组(共分四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甲组,其余队伍进入乙组。第二阶段甲、乙两组分别进行组内循环(积分制)

2.出场顺序

子单打、第一男子双打、第一混合双打、第二男子双打、第二混合双打

   (二)单项赛:淘汰赛。每支代表队每个项目安排一组或一个选手参加比赛。

   (三)抽签原则

团体赛设定种子队,参照历届成绩及组队情况由赛事赛委会确定种子队,单项赛由赛事赛委会确定种子选手,避免强手过早相遇,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和精彩。

(四)赛制

1.团体赛二阶段每一个单项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一阶段小组循环赛需打满五场。

2.单项赛:半决赛前采取一局21分制(淘汰赛),半决赛及之后比赛采取三局两胜21分制。

(五)记分方法

团体赛、单项赛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第三局11分交换场区。

(六)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七)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

(八)裁判员

1.组委会聘请合格裁判员,参加比赛裁判工作;

2.采用1人裁判制,冠亚军比赛采用3人裁判制。

(九)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正规比赛用球。

3.比赛服装:各代表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开闭幕式须统一着装(服装由组委会统一发放)。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名次奖:

2.优秀拉拉队奖若干名,各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及相关更改由本届赛事组委会决定。

六、住宿安排

海口市区外参赛队员由承办单位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提供酒店住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七、赛事机构

(一)赛事组委会

主  任:廖  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苏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符琼芬 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  员:林  海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王修衡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世峰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赛事赛委会

主  任:黄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副主任:王修衡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成  员:蔡世峰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薛彩云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云  海南昌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雪宇 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孟凡华 海南省律师协会党办副主任

       吴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

       邓美杏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七、赛事资询

  东方国信:王修衡、刘佳

  电话: 13976868989 68540686

  传真:0898-66793870

  邮箱:137418317@qq.com

  欢迎爱好羽毛球运动的律师同仁踊跃报名!


附件:

第十一届(东方国信杯)海南律师羽毛球赛报名表.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7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