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 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发通201733

                                                     

关于印发《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

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律师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全国律协研究制定了《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 6月15日



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

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司发[2015]10号)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完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推进律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律师队伍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全面培训。坚持着眼律师事业发展全局,以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和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目的,科学规划,精心部署,促进律师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开展,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分层次培训。坚持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建立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培训机构分工配合、联动互动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扩大优秀教育培训成果覆盖面,共同推动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多样化培训。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注重不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性,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机组合与切分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教育培训组织形式,探索新型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有效利用社会办学力量,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律师教育培训活动,满足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和律师执业的需要。

坚持质量至上。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质量,以理念是否深入人心、信息是否及时传递、知识是否及时更新、能力是否有效提升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标准,确保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实现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执业为民的宗旨,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实现律师队伍专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律师专业化分工,持续提升律师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的高素质律师人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以形成正确的职业信仰为导向,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律师文化的养成,全面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使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成为广大律师的行动自觉。

——实现律师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促进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抓好各级律师协会领导成员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千名全国律师行业青年领军人才和一千名律师行业专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领军人才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化、标准化。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律师教育培训行业管理规范,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健全培训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全国律协在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规划、指导、监督、示范职能,形成全面系统、布局合理、责任明确、主动作为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2.实现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深、做宽、做细。做好律师协会领导成员培训及行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活动,切实增强协会领导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领广大律师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明确律师职业道德教育课时要求,建立律师职业道德再培训制度,推动职业道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律师执业意识和红线意识,提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3.增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律师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加强青年律师、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律师人才培养工作,弥补短板,促进律师事业均衡发展。结合律师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积极引进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方法,增加培训广度和深度,提升参训律师的行业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能力。

4.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共享机制。建设科学、创新、权威、适用的培训内容与课程体系,建成优质师资队伍与高效培训平台,加强会费保障,争取财政经费支持,积极协调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和政法院校、其他行业协会、社会办学力量,促进师资、课程、平台等培训资源共享。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备的律师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律师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全国、省、地市三级联动的律师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职责,提升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机制,研究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律师协会管理职责范围。

(二)开展律师事务所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内部培训工作制度,提高律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统筹规划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全国性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与认定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取若干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试点开展工作,激发律师事务所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全国律协西部律师巡回讲师团和网络远程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律师职前培训师资培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在选派培训师资方面给予支持,组建全国性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准入、培养、使用、组织、考评、激励、退出等机制。

(四)深入开发律师培训教材与课程体系。研究成立律师教育培训教材、课程编审委员会,研发、认定、采购符合律师教育培训需求、涵盖律师法律服务各领域的培训教材和课程,建立全国律协推荐学习书目,组织开展优质课程和优秀教材教案推荐评选工作,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持续开展律师紧缺领域人才培养专项活动。实施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重点业务领域、新兴业务领域、高端业务领域以及涉外业务领域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律师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青年律师、欠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律师事业均衡发展。

(六)推进律师网络培训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环境下做好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课题研究,建设好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完善中国律师培训网及移动终端网络培训平台。丰富网络培训课件库,突出创新、精品、名师、专有的特点。推广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扩大培训规模,便利广大律师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学习高质量培训课程,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五、重点培训活动

(一)开展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依托中央党校或者国家行政学院,对各省(区、市)律师协会领导成员(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领导层组成人员)及其后备人选、党员律师骨干开展重点培养,努力提升律师协会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政策理论水平,提高领导能力、管理能力,抓住律师人才教育培养的龙头,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

(二)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指导各地律协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按照全国律协统编的培训教材,要求每名律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2课时的职业道德培训,实现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惩戒的律师,强制进行职业道德再培训。把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律师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律师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各项律师人才培养活动中充实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内容,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准,明确执业底线,规范执业行为。

(三)开展律师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一千名民商经济法律服务领域、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的全国性领军人才,形成领军人才库,建立律师行业专业品牌形象,提高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全国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扩大规模,细化专业,并注重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队伍能力水平。

(四)开展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活动。加大青年律师培养力度,实施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千人计划”,举办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培养一千名全国律师行业青年领军人才,激发青年律师参与行业管理与服务的热情,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加强行业管理培养、储备人才推动律师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开展西部地区律师专项培训活动。扩大西部律师巡回讲师团规模,继续组织优秀律师赴西部地区巡回授课,充分利用中国律师培训网开展西部律师远程培训活动,提高覆盖率,增强影响力,促进律师事业均衡发展。

(六)开展民汉双语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在国家财政经费支持下,委托新疆、青海、内蒙古三省(自治区)律师协会分别建设维(哈)汉、藏汉、蒙汉双语律师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双语律师人才培训班,培养讲政治、精业务、既会少数民族语言又懂汉语的民汉双语律师人才。

(七)开展提升律师服务能力示范性培训活动。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律协将及时组织开展律师刑事辩护、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专题示范培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座谈、实地考察、发放问卷、在线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律师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准确把握律师学习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普遍性、规律性、前瞻性课题研究,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律师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律师教育培训相关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强化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全国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作用,研究制定律师教育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行业管理规范,评估、认定培训实施机构,开展培训师资建设,研发培训教材、课程体系,指导各省(区、市)律师协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完善律师业务指引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律师业务培训。

3.整合要素资源。按照精简高效、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律师教育培训师资、课程、平台等资源,优化要素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争取将律师人才培养规划纳入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在律师思想政治教育、紧缺人才培养等培训项目中取得财政经费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办学力量推动创新、规范办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和培训资源配置的最大化、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