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误订律师管理书籍的通知

  

  琼律协通[2009]031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防止误订有关律师管理书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司发电(2009)第85号]《关于发现冒用我部名义征订有关律师管理书籍一事的情况通报》文件的精神,遵照省司法厅领导指示,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据有关省(区、市)司法厅(局)报告,近日,有人假冒司法部名义向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散发《关于征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与律师执业监管常用法律法规速查手册>的通知》和《关于征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管理及律师执业行为标准指导手册>的通知》,并编造公文编号。经上级调查,法律出版社、中国知识出版社从未出版过该类手册,司法部也从未要求征订过该书籍。请各律师事务所,并全体律师注意识别,谨防受骗。如遇上述情况,及时报公安机关或律师协会。请相互提醒。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