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律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律师公证协会委员会

  琼律公党[2009]029号

  海南省律公协党委

  关于对律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回头看”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律学组发[2009]1号)和《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司党[2009]101号)的精神,为加强对律所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掌握各所的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督导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目标要求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遵照省司法厅副厅长、律公协党委书记孙书南同志指示,近期厅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和协会党委办公室将组成活动督导组,于12月下旬至元月上旬对各律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要求,各律所有方案、有登记、有笔记、有措施。检查采取座谈、问卷、查看的形式进行,请各律所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另有何好的做法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岑洪锋联系电话:66161298

  海南省律公协党委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