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通[2009]037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做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准确了解全省各律所、全体律师年度工作概况和基本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推陈出新,并及时查找和分析执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站在更高起点上,科学谋划来年工作。协会要求各律所认真组织开展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

  一、组织分工和方式

  此次总结分别进行协会工作总结、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律所和秘书处工作总结、个人总结。协会总结提交理事大会审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总结由主任负责;各律所总结,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采取书面总结和个人鉴定式总结、座谈、交流等形式,也可结合律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一并进行。在总结的基础上,制订明年工作要点和规划。

  二、时间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至二〇一〇年元月中旬。

  三、上报相关信息

  1、各律所2009年度业务量、收入情况、工作特点、政绩荣誉、法律服务工作、突出的人和事;

  2、党建工作情况。(1)党员情况,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数量,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2)开展党组织活动情况;(3)民主党派、无党派、共青团员等情况;(4)律师参政议政情况(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担任仲裁委、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立法等情况;

  四、要求:

  1.各律所主任、全体律师要认真做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特别是成功的经验和工作中的教训,要注意有意识汲取和借鉴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理性成果,深刻剖析影响和制约律师行业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设立党支部的律所,需专门就2009年度党建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将材料报协会党委办公室;

  3.年度总结含相关信息,请各律所于二〇一〇年元月十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66161299,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nla1293@126.com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