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仲裁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02-10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仲裁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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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海南仲裁委与我会将于2月18日在海口举办法律实务培训,特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东副庭长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姜秋菊处长为我省律师、仲裁员讲授仲裁相关实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2月18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签到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4:30-15:00。
二、培训地点:
海口市海甸岛寰岛泰德大酒店二楼潮泰城
三、参训人员人员:我省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四、议程及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及培训内容 | ||
2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东副庭长主讲,主题为有关仲裁司法审查的若干问题。 |
10:00-10:10 | 会间休息 | ||
11:30-12:00 | 由李燕兵副主任和刘敬东副庭长主持与参会人员交流,听取意见,回答提问。 | ||
12:00-14:30 | 用餐、午间休息 | ||
下午 | 15:00-17:30 | 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姜秋菊处长主讲,主题为仲裁规则修改和仲裁管理的发展趋势 | |
16:00-16:10 | 会间休息 | ||
17:30-18:00 | 由李燕兵副主任和姜秋菊处长主持,根据本委的仲裁规则和实际情况与仲裁员实例交流,听取意见,回答提问。 | ||
18:00-18:20 | 本委施文主任做总结讲话 |
五、其它要求:
2.参加培训的执业律师计入年度培训课时。
3.请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培训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文明听课。
4.联系人:孟凡华,联系电话:6616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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