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侵权责任法》培训班邀请函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通[2010]002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高级培训班的邀请函》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高级培训班的邀请函》转发给各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所律师参加该培训班。凡参加培训班的律师,其课时计入2010年培训课时,培训费用可与主办方商议。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高级培训班的邀请函.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